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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洲坝法院:禁渔国法不可违,判君归来行正道

2022-12-16 10:04
来源: 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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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9日至16日,在年底岁末抢抓结案关键期,葛洲坝法院集中宣判三十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,34名被告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。

本次审理的非法捕捞案件,除了我们所熟知的鱼竿、抛竿、路亚竿搭配双钩尖锚钩等作案工具,数名被告人还“升级”了装备,使用极其残忍的电捕鱼装备或8钩、12钩、16钩翻板钩一副或多副进行捕捞,一条鱼一旦上钩就被数十个钩子挂住很难逃生,即使放生也很难存活,手段极其残忍。而钩刺耙刺、真饵复钩钓具,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。

被告人被侦查人员抓获的地点,既有市民居住休闲的山水如画小区、沿江大道宜化大楼、西坝不夜城附近的长江边,也有位于长江干流或支流的葛洲坝三江下游、伍家岗区长江与临江溪交汇处、宜都长江大桥下游、长江宜昌段乐天溪菜籽坝等水域,这些禁捕区里还有长江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。

本次集中宣判,被告人均系在禁渔期、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,其捕获的渔获物及作案工具被当场查获,到案后均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缴纳了增殖放流费用,依法从宽处理,均被判处拘役缓刑,作案工具依法没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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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寄语: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流域的违法行为,坚决维护生态环境,守护绿水青山。